有人非法贷款怎么举报?
举报高利贷等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负责受理。
涉及非法设立金融机构行为的举报,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负责受理;同时涉及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会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受理。
非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举报,由所在地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受理。
非法从事期货交易、期货结算业务的举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所属的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报社《市场报》和中国证监会所属的中国证券报社负责受理。
非法设立保险公司、非法开展保险业务和保险中介业务活动的举报,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当地分支机构负责受理。
举报人可以通过公开报道的非法设立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调查处理机构的联系电话、电子邮件、来信来访等受理举报的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人举报时应当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姓名、单位名称或者机构名称,以及被举报人的经营地点、非法设立金融机构或者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的证据等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