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业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在财务与金融领域中,其含义是指: 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可以立即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去的货币资金。这里所指的“可立即投入”,是指不需要经过事先准备和一定的过程,即可立即投入使用、发挥效用;而“生产经营”则是指为获得利润,而对劳动力和资本的支配和利用。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流动资金”概念包括两个基本的内涵:一是“流性”,二是“资金”;前者主要说明资产的存在形态及变现能力,后者则主要提示了资产的用途及其效益。只要同时满足这两个基本内涵的企业资产,就可以成为企业的流动资金。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流动资金”的两个基本内涵相互联系而又互相制约,因此不能为了所谓“方便管理”而在实质上将二者加以分割,以致影响资金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效率。
在现实经济生活里,企业拥有的各种财产资源中,除了少数不易转化或者根本无需即时周转使用的资产项目(如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以外,其余的资产基本上都可以归纳到“流动资金”的范畴之内。也就是说,企业拥有的各类资产,只要具备以下两个基本特征中的任何一个,就应当作为流动资金进行管理:
①可以迅速转化为现金;
②能够用于经营运转。当然,必须注意区分以下几个概念:
(一)流动资产与流动资金
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的范围比后者更宽。从理论上说,所有的流动资产都应当是流动的,但是并不是所有流动资产的项目都能作为流动资金进行财务管理。例如企业以经营为目的而持有的备用金,虽然属于流动资产,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往往不作为流动资金管理。这是因为,将有限的资金长期停留在货币形态上,无法及时地转化为其他形式的投资,必然会丧失良好的投资机会,从而造成资金的浪费。反之,如果将大量的资金用作非经营活动,则违反了企业经营活动的宗旨,也会影响到企业正常的生产和经营。只有在不违背以上原则的基础上,并且符合实际情况的前提下,才能将某些流动资产项目确认为流动资金。
(二)流动负债与流动资金 同流动资产一样,一部分流动负债也是企业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不能因为它是流动负债就把它排斥在流动资金之外。但是,应该明确这一点:流动负债之所以能被确认为流动资金,是以企业有足够的能力偿还债务为前提的。换言之,只有在保证债权人权益的前提下,才能把那些需要按期支付的资金列入流动资金。否则就是挪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