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多了小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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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大学生称莫名其妙背上了贷款,不仅需还款,还有利息。

据报道,来自湖北的小柳,此前从未在湖北以外地区贷款,但短短两个月内却迎来了6个催收电话,其中五个是来自不同的催款公司。“简直就像梦魇一样笼罩在我头上。”小柳说。他的妈妈张女士也接到过“催债”电话。在对方眼中,小柳一家是“东北人”。但小柳发誓自己从来没在那借钱,也从来没有去过吉林。

小柳的困惑在于,自己并未在某网贷平台贷款,但最近他却收到了好几个贷款平台的催收通知,而且催款人自称是“吉林某人”。他越想越不合理,“我怎么可能去吉林借钱,而且就算去,我还能不知道自己借了多少钱吗?”在妈妈的帮助下,小柳几经周折找到了最初贷款的平台“花喜鹊”,该网贷平台的工作人员给出解释:小柳确实没有在“花喜鹊”平台贷款,但确实曾在该平台上的“他人账户”内有过贷款交易,这个“他人账户”就是他本人的身份证号。

小柳无奈地把这件事告诉了警察。警方对该贷款网站进行了调查,发现所谓“花喜鹊”网贷平台网站是“挂羊头卖狗肉”,其实是一家从事金融借贷的中介平台,放贷人其实是“吉林某贷款公司”。

从法律上讲,小柳并不欠钱,他并没有在真实的贷款平台贷款,没有签字,没有按手印,这根本就是一个“假贷款”。所谓“假贷款”诈骗,实际是“贷款诈骗”的一种,指行为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使用虚假身份证件、虚构贷款事由、隐瞒重要事实,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从报道看,在这个案例中,最可疑的是小柳身份证的泄露。

现实中,不少大学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做了贷款,然后被恶意透支使用,造成不小的后果。此类贷款本质上属于担保债务,由于当时提供身份信息的人并未持有、行使债务,故而该债务与其根本无关,属于无效的债务,提供身份信息的人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但无效的债务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受法律保护。一旦贷款机构诉诸司法程序,身份信息提供者需要出庭应诉,就产生了误工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何况,如果他人滥用你的身份信息进行贷款并在你名下产生债权债务,贷款的利息有可能过高、债务人的信用状况有可能变差,你对这些后果并不知情,那么基于公平原则,你也无需对这些后果负责。

总之,如果身份信息被他人非法利用骗取了贷款,应及时报警,向警务、监察、银保监会等机构投诉反映。而一旦发现自己的信息被冒用贷款,要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声明,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日后维权。

其实,要防止个人身份被盗用贷款,最好的办法是当事人不去做这种违法的事。毕竟,一个诚信的社会基础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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