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是不是合伙企业?

西嘉玉西嘉玉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不是,首先从概念上就不一样。 律所是法律服务机构,主要是提供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包括诉讼代理服务、非诉代理服务等;而合伙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那律所和普通合伙企业有哪些不同呢?首先建立的条件要求就不同,建立普通合伙企业需要符合法定人数和法定程序,有书面合伙协议,全体合伙人制定议事规则并签字确认,同时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成立;而律师事务所的设立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颁发《律师执业证书》才能开业。

除了设立条件的区别以外,两者在管理体制上也完全不一样。 首先合伙企业的经营决策由所有合伙人一起决定,重大事项的决议则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则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对律所的日常业务以及财务管理等负有全面的职责,对于重大的案件及事务的处理需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实施。

作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也需要具备一定的从业资质,而且除特殊情形外不得聘请本所以外的注册会计师办理审计业务,这也与一般合伙企业有着明显的区别。

慕容昭为慕容昭为优质答主

根据我国律师法规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可以由数名符合律师法规定条件的律师合伙设立。在事务所发展中遇到重大问题时,应提交律师会议讨论决定。在具体负责执行律师会议的有关决定时,应由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在律师事务所的财产管理等经济方面的问题,则应由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会议决议,并由律师事务所的财务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负责执行。

因此,从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以及其财产制度符合民法通则规定的有关合伙的条件,因此,从法律的角度讲,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应当属于合伙组织。但是,律师法又对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以及事务所在业务和财务方面的管理等内容作出了规定,因此,又可以说律师事务所应当属于其组织形式近似于合伙的非企业单位。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