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应该关注什么?
如何开展海外投资,是每一个出海企业都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对于企业来说,可能涉及的政策、法律、税务等问题都比较多。 本文主要从政策和法律角度进行阐述,以供出海企业参考。(注:所有法规链接均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网站)
政策方面
(一)出口产品 “中国制造2025”——《中共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出,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提升国际竞争新优势。到2025年,制造业整体水平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推动出口产品“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增加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研发设计及工艺流程升级成为重点支持的方向。对新技术新产品生产企业和项目给予财政贴息等支持。——摘自《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项国务院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38号)第二条规定,除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税收征管以及要求提供相应担保等有特殊规定的外,企业办理工商登记、进出口许可、外汇管理、对外投资备案等相关事项时,不再需要提交省级以上政府机关的批文或证明文件。
(二)设立跨国公司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中小企业到境外投资发展。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实施“一站式”审批,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效率。 第三十四条规定,投资主体或者其代理人应持核准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办理金融、保险、海关、运输、税务等手续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缴纳各类费用。 第三十五条规定,投资主办企业应当自变更事项办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通过网上申报等方式告知主管机关;变更涉及备案项目的,应当向原备案机关重新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三)资金汇出入 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操作指引》中,明确将跨境租赁业务纳入试点范围。在现有政策框架下,境内主体通过设立特殊目的载体(SPV),以其作为出租人从事跨境租赁业务,进而获得外来资金,解决企业“走出去”的资金需求问题成为可能。 另外,为便利企业进出口贸易和投资活动开展跨境人民币收付,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共同制定了《跨境人民市结算实施办法》,对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概念、类型、适用范围、业务流程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该办法首次将跨境人民币业务的主体扩展至个人,明确了个人的跨境汇款业务的适用范围,为今后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