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不抵债企业如何估值?
对于负债状态下的资产评估,学术界和业界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认为, 企业的资产价值等于负债价值加上股东投入的资本,即V=D+E。另一种观点认为,企业的价值是债务市场价值加权平均得到的价值,即W=Z。其中,D代表债务的市场价值;E表示股权的市场价值;z为各个资产的权重系数;w为企业价值;W1、W2…Wn分别表示第i项资产的权重;V1、V2…Vn分别表示第i项资产的估价。在两种观点中,前者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进行的评估,后者则是以收益法为基础的评估方法。
由于会计报表所反映的是某一日期的企业财务状况,所以采用第一种方法时,需要对被评估企业相关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价,以反映企业当前的实际状况,其结果相对更为客观一些。但是这种方法需要更多地借助注册会计师提供的审计报告,工作量较大,实施起来比较困难。而第二种方法不需要对负债进行重估,仅需要对资产进行评估,且各资产价值的确定可以参照市场价格,因而可操作性强。但是这种方法得出的结果是各资产价值之和,而没有考虑负债因素,所得出的企业总价值,往往会高于或低于实际价值。
考虑到我国资本市场上融资渠道单-一、上市资源不足以及投资者对财务信息非理性依赖的现实,建议对负债较为严重的亏损企业(如ST类股票),优先选用收益法进行资产评估。
对于负债率低甚至为零的公司,也可以尝试使用收益法,但应注意剔除财务造假可能带来的评估风险。对于负债状况正常的公司,原则上应当选择资产负债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