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有贷款可以吗?
“担保人”这个称呼在民间借贷中已经很少用了,现在叫法更精确的是“保证人”; 借贷关系中,借款人要确保自己能够按时还本付息,就需要找到可靠的担保人;而金融机构借款过程中,一般要求借款人提供符合规定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或担保等方式。那么银行同业部作为银行内部的一个部门,当然也是按照银行的规章制度办事的。 如果从法律角度讲,个人为个人的债务担任担保,属于公民的个人行为,除非是连带责任担保,否则债权人不能直接向担保人主张债权(连带责任担保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A借钱的债务,B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那么当A到期不归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A和连带责任人B,要求二者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但是,这里需要注意一个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3条规定:“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未经核准登记,以企业的名义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担保合同无效。” 所以,如果是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为企业借款做担保,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认定担保协议无效! 这对于债权人也就是出借人来说,债权就面临着无法实现的风险了。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出借人在借款之初就应该注意核实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身份,以免出现因借款人使用假名或冒用他人姓名借款造成的利息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