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无息贷款去哪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信用社联合发布的《关于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意见》通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关系资金扶持,探索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办理“合作社贷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市场竞争力。
为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加大“三农”领域的金融支持,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农村金融事业,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壮大县域经济。
农村信用社面向农户的小额抵押贷款贷款,农户需具有合法的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户口簿和固定住所证明,以及村委会介绍信,农户个人申请,夫妻双方签字,公证部门公正。
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户要求:
1、年满18岁至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户。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创业意向或从事正常生产活动。
3、具有贷款诚信,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有益于农村的生产活动。
4、贷款用途合法合规,无违法乱纪行为,同意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核实调查。
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规模确定:
1、信用等级为A、B、C级的借款人,分别在5万元、3万元、1万元至20万元、1万元至10万元、5000元至1万元三个档次内自主确定贷款金额。
2、对发展特色产业、新品种,技术升级改造以及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龙头企业,经营正常,效益好但有短期还款困难的,根据其经营项目,销售发展前景,还款能力,可暂规定偿还期限,分期还款。
3、依托本地资源,从事农业设施开发,生产经营的户,其开发经营正当,有实际经营能力和市场前景,可规定分期还款时间,贷款期满时一次性还款。
4、对无还款能力而又需贷款的,不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