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流动资产包括哪些?
其他流动资产包括:
1、待执行协议储备,即尚未获承诺客户订单,但公司已经发生或预计发生所需成本的部分。
2、应收账款贷项,即在信用期内出售商品后应收取客户的多付金额,或客户在信用期外仍存有应付款项,若客户未能在信用期外应付款项,公司将进行催收。
3、应收票据利息,应收票据按平均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票据利息收入反映在当期损益。
4、应收利息,包括购买债券和应收票据获得的利息收入和贷款利息。
5、应收分红、利息,是指上市公司和即将上市公司股东取得的股权分红以及即将上市公司股东取得优先股股息后,持有的尚未兑现部分。
6、应收保荐承销费,是指上市保荐、财务顾问或承销其他公司的股票等证券而取得的应付佣金收入和利息,但债券承销商向发行企业收取的保荐承销费作为应付费用处理。
7、应收补贴款,是指国家下拨的破产企业安置职工的工资补偿、粮食价格补贴等非财政拨付的补贴款。
8、其他应收款,应当是与企业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往来款项,其中包括预付账款连带发生的应收购货单位或供应单位的款项、应向有关用人单位收取的实习生工资、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类垫付款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