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积金哪个银行贷款?
有公积金可以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按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规定,下列人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4)本人及配偶(含未婚、离异、丧偶者)未因购买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而提取过住房公积金、没有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其他债务;
(5)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没有欠缴、停缴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6)没有不良信用记录;(7)符合法律、法规和省、市其他规定的条件。
借款人应当向住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以下称贷款机构)提出借款申请,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接受贷款机构的贷款咨询、贷款审核。贷款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贷款担保。借款人的申请得到批准后,应当与贷款机构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者保证合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城镇住房的借款人,应当在住房所在地贷款机构申请借款,住房所在地贷款机构应当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开设住房公积金贷款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