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阳台算共用吗?
先说答案:不算! 我是从法律和公序良俗两个方面来说的,我主要说第二个方面——公序良俗。因为公序良俗是法律原则之一(其他还包括诚实信用、公序良俗)。 首先我们来讨论一下题主所说的“大家都怎么放就怎么放”是不是对的?我认为这个不是对的做法!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阳台这个东西并不是公共空间的延伸,而属于专有部分,除非合同中有约定或业主同意,不然是不能放置任何东西的;再者即使合同中约定了可以放置物品,那也要有必要的合理限度(比如空调外机要安装在外墙,晾衣架要安装在阳台等等)。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题主认为“大家怎么放就怎么放”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有人放了,所以你也可以放么?这其实就是公序良俗中的“习惯法”在作祟了——习惯法在我国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可以作为裁判时的参考依据。也就是说,如果法院认定这种行为是一种不良习惯,是会判租客违约的(当然这种案子基本上不会发生,毕竟“法不溯及既往”嘛!) 所以总结一下就是:1.阳台不属于公共区域;2.没有合同约定或者业主允许的情况,不能将任何物品放置在非公共区域里面;3.即使是合同当中约定了可以放置物品,也应有合理的必要限度;4.以某种形式形成的不良的习惯,在法律上并没有效力。
以上是我基于您这个问题所做出的分析,希望对您有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