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半个月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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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根据受伤的原因、时间、地点等因素来综合分析判断。

2.根据你的描述,你是在上班途中受伤的,且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工伤。 另外,需提醒的是,在上下班途中,遇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工伤,但并不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① 醉酒或者吸食毒品后上班路中间发生意外伤亡的;

② 在上下班途中从事与正常工作无关的行为,比如游玩、酗酒等,而导致的伤亡。

即使你在下班途中出车祸,并不是工伤。

3.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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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合理的时间和合理的线路内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患职业病的,或者从前在单位工伤,现在旧病复发的,才能算工伤。

工伤的处理流程:

1、工伤的认定,需要提交受伤情况说明,指定医院的治疗诊断证明,还有本人及单位的签字和盖章到区或县一级的劳动安全科申报工伤,一般一个月内做出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

2、伤残的鉴定,工伤发生之日起10个月之后才可以申请,由区或者县的劳动科组织由3-5名医学方面的专家组成的专家鉴定小组进行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3、工伤的处理:如果是轻微的工伤,没有构成伤残的,可以在出院6个月至1年后,又发生新的情况的时候,再申请鉴定;如果有伤残,那么等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1年内可以双方协商处理,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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