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是农村信用社吗?
不是!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政府接管了原由国民政府掌控的银行、邮政和电信等事业,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并负责办理工矿企业的贷款和外汇业务;
1979年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银行开始承担宏观调控和货币发行的职责,并陆续撤销各地省市级分行,而将主要职能转移到直属的分支机构——营业管理部上。
同时,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原属于财政部的中国工商银行被重新划分出来,于1984年1月1日正式开业。 至此,以央行为核心、包括中国农业银行在内的全国性的大银行的金融体系初步建立起来。但受体制等因素的影响,银行业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直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规模都还只有几千亿元。 为了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国际竞争力,我国从国外引进现代企业制度,并率先在工商银行进行股份制试点。1992年,国务院批准“两轨制”改革方案,允许金融企业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993年起,国家实施商业性金融政策,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要求实现两个转换和一个上市:即把银行和企业从计划经济的附庸关系中解放出来;把银行办成企业,实现政企分开;所有金融机构都必须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在此背景下,农业银行作为四大行之一,先后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和资产重组,并于2000年底完成上市任务(2006年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而成为中国第一家实行股份制改革的国有大型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