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样的结局?
对“尚未追回的涉案财物”,要作出继续追缴或责令退赔的处理,不能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或死亡而放弃追缴退赔工作。需要指出的是,对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这里的“及时”,是指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只要办案机关具有应当返还被害人的财产,经审查属实的,即可返还。
对物品的处理决定,应当写入判决书,由人民法院向查封、扣押、冻结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其依照《刑诉解释》第527条的规定执行,如果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被拍卖,应当返还拍卖所得价款;如果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系租金等代替物的,应当返还该代替物。对于文件、金银珠宝、文物、字画等贵重物品或者其他有关财产,应当通知有关单位,由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