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台改卧室算违建吗?
不算,不过要分情况讨论 首先需要明确一个概念,所谓“违建”,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是否属于违建,取决于你的改造行为是否存在上述两种情形之一。 如果你的露台原本是作为客厅等公共活动区域使用的,你将它改造为卧室,那么很明显,你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有的话,也不可能修改设计图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但如果你的露台原本就是作为阳台使用的,你在上面搭建一间房,那么就另当别论了——毕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下列职责:……(二)核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以及建筑工程的设计方案;……” 也就是说,如果规划部门认可你的露台原设计方案就是作为房间的,那么你改变为房间是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属于违建。
另外,判断一栋建筑是否是违建,还需要考虑该建筑的建设时间。如果这栋建筑的建成时间距现在不超过十年,而且在你建造房屋之前,你是合法占有使用这块土地并且符合规划要求,那么即使你把旧房子推倒重建,把露台改为房间,也不能说你就是违建。 这是因为,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而在《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已经建成的建筑如何认定其合法性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现已失效)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确定建设用地范围和时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第一、三款规定,建设项目如需分期建设的,须分期申报审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在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建设单位或个人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如果旧房子经过相关部门的规划许可(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可以合法的进行翻建的。这种情形下的违章搭建一般不能认定为违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