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商业贷款有补助吗?
7月18日,记者从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和局了解到,为促进我市房地产企业发展,强化商品房居住属性,市规划和建设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自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市监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电局、市地方税收征收局、泸州银行、川酒集团等20多个相关部门(单位)印发了《泸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实施措施(2020 版)》的通知。
通知指出,加大市和县(区)两级财政资金对各类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回购的力度,拓宽资金来源,加快市场普通租赁住房供给。
支持银行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参与政府采购,住房资金按项目所属土地性质对应的中标政府采购住房房屋造价比例,予以贷款支持。利用闲置土地资源发展住房租赁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租赁住房投资和消费贷款的支持力度。因城施策,差异定价,满足城市不同群体住房需求。
加大金融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商业化原则,优化金融融资产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降低抵押率,缩短贷款审批时间,完善其他相关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产品研发力度,满足企业合理资金需求,推广“商专贷”、“店专贷”等产品,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市民,在保证放款安全、提高授信额度、减少抵押、提高放款效率、规范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大普通住房建设投入和供应。
2020年,市城区新建住房计划供应量不低于705万㎡,其中普通住房(不低于建筑面积90㎡)供应量不低于564万㎡,改善性住房供应量(建筑面积120-144㎡)不低于127万㎡,实行差异化供地,保障合理住房需求。实施组群式发展战略,鼓励建设普通住宅,发展集团型租赁,建设多、高层保障性租赁住房,努力扩大住房供应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