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兵被政法大学解聘?
何兵,男,湖南邵阳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环境法研究会理事,兼任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研究所所长,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他于2003年4月到中国政法大学工作,由于他的言论经常引起争议,一度被称作“中国政法大学第一牛人”,“政法大学言论自由第一人”。
在人大会议期间,他给胡锦涛写了信件。但直到大会结束,才收到学校的回复,表示对信件不予公开。他非常气愤,就在网上贴信,并给校长写了信,称自己是在履行宪法权力,校方却“无视宪法”。之后,校方以“散布不实信息”为由将他解聘。
2006年春天,何兵把中国政法大学告上法庭,状告中国政法大学解聘违法,理由是:
第一,根据宪法赋予他的权利,可以列席人大代表会议。他履行权利,向学校写信,要求公开。可是学校不仅不公开,反而违反宪法,用行政手段干预人大选举。
第二,他告学校不公开信息;而学校则认为何兵散布诽谤信息,对何兵进行了除名处分。
第三,学校在1月24日以散布不实信息为由开除他,在2月12日,才把这件事通知何兵本人,这直接违反了教育部关于“用人单位公布解聘消息”的规定。
何兵认为,中国政法大学解聘他是违法的。学校对他除名和公开宣布除名消息,违反法律程序。因为开除一个员工,必须经过职工大会来表决。而学校先开除他,后才通知他,违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