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b股是什么意思?
“B”指的英文是“BROKER-MIDDLEMAN”,意为“代理交易商”或“中介交易商”。从定义上看,Broker与Dealer类似,都具有接受客户委托、进行单子撮合的功能,但其业务重点有所区分。
在实行会员制的美国证券市场,任何从事证券交易的非金融机构都必须通过Broker完成交易,而只有经批准设立的Investment Bank(投资银行)才能直接为客户提供买卖债券、股票等金融服务并充当经纪人的角色。严格来说,中国的证券公司属于美国的Dealer而非Broker,但考虑到国内目前对券商业务的分类尚未实现国际化的标准,且各家券商在业务开展上普遍存在混业现象,故采用“以人定性”的方法将国内的证券公司统称为Broker更为合适一些;另外,由于国外普遍实行注册制,公开发行股票的难度和成本都较高,因此Broker的作用也就主要体现为为投资者提供优质的投行服务,包括IPO、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中国的《证券法》明确规定了证券公司只能依法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但并未限制其经营方向为A股或者C股。也就是说,我国的证券公司可以而且实际上也一直在做海外市场的业务,如港美股的经纪、定增、IPO、并购等等。只是相比而言,受制于内地的监管体系,证券公司对境内外的业务操作准则要求不一,容易给人造成“不专业”的印象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