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业企业缴纳几种税?
药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纳税人的身份主要有增值税纳税人、消费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其他还有营业税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1.增值税的征收管理(1)实行统一发票制度,所有经营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交纳增值税,不再征收营业税。(2)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主要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及特殊情形下的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3)应纳税额的计算和缴纳期限。
2.消费税的征收管理(1)征税范围:在生产(含粗加工)和销售两个环节中,对烟、酒等十五类商品的征收。(2)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3)计税依据:销售额(4)应纳税额的计算:
5)缴纳期限:
6)征收管理办法:采取定期定额征收;对年应税消费品数量不足1万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由税务机关核定月销售额,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对年应税消费品数量超过1万的小规模纳税人,应相应改为逐日统计报表申报制。
7)税收优惠:
8)扣缴义务人:
9)申报与税款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1)纳税人:
(2)计税依据:应纳增值税税额;
(3)税额计算:
(4)缴纳期限:
在我国,税种主要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三大类。从药品的生产、经营到销售的各个环节中涉及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企业所得税等11个税种,下面将逐一进行分析:
1、增值税。增值税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收入中央分享50%,地方分享50%。生产销售药品适用17%的基本税率。此外,药品流通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按照买价依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2、消费税。现行消费税属于中央税,其收入全部归属中央。根据现行消费税政策,只有生产环节才需缴纳消费税,并且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及适用税率(或单位税额)乘积确定应纳消费税(即:从价计征) 或者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及适用单位税额乘积确定应纳消费税(即:从量计征) 。我国消费税共有14个子目,具体到药品的销售中,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主要是 美容、保健类的化妆品和以药材入药的泡制酒。化妆品包括脂类化妆品和粉类化妆品, 适用税率为30%;粮食白酒的税率是20%,另外加0.5元/斤;薯类白酒的税率是20% ,另外加0.5元/斤;药酒的适用税率为10%。现行消费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如酒厂自产的酒精用于连续生产酒; 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或者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