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卡还能取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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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了,2016年以后就不能取钱了 以前医保存折里的钱是可以提现的,很多朋友不知道,还以为是单位每个月从工资中扣除的社保费用呢!实际上不是的,是每年公司会给员工报销一定的医疗费(根据社保缴费基数确定,基数越高报销比例越高),这些费用会打入你的医保个人帐户,也就是医保存折里,里面有钱的话可以去银行提取出来使用。

以职工医疗保险为例,报销比例如下: 注:住院费用包括起付线以下部分,超出部分按规定报销;门急诊不计免赔额以上的部分按规定报销。 也就是说,只要你有医保个人帐户余额(就是每月缴纳的医疗保险费,除却单位缴费的部分,进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就可以去银行提款机上面取,非常便利。

不过这种福利政策随着政策的完善,已经逐步取消,现在北京的医保政策是“一卡统筹”,即全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账户,不再设置个人医疗账户,因此也就没有了医保存折和医保卡的区分,更不存在提取医保存折余额的说法。

但是不要担心,虽然医保个人帐户取消了,但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仍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这个保障是不会取消的。 并且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地区都实行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也有很好的保障,具体可以参阅当地的社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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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个人账户的费用,是有规定如何使用的,具体规定为:1、可用于参保人员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自付或超封顶线的医药费用。2、用于本人购买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以外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具体包括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除《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外的药品费用,以及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器械公司购买《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器械目录》内的医疗器械费用。3、用于支付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其它相关 Insurance 的费用等。4、用于支付特定医疗待遇中应由个人分担的费用。5、在退休后,其个人账户可用于为其配偶、子女或父母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个人医疗账户使用规定的费用。6、用于购买、支付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因此,北京医保个人账户中的钱不能取出来直接用于生活开支,更不能购买食品、生活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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