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是不是金融负债?
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定义,金融负债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债务,主要包括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应收款项、回购协议等。 根据上述规定,银行以融资为目的发出的贷款和债券属于金融负债。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里规定的“为企业筹集资金”,指的是为企业融资,不是指为企业股东或投资者融资。 虽然企业发行的债券是为了实现投融资目的的,但债券在发行时,因为企业具有相应的支付能力,且债券的收取对象不限于投资人或股东,所以发行债券不符合上述“为企业筹措资金”的条件,不属于金融负债。只有当企业不能兑付到期债券本息时,债券才转化为金融负债。
从定义上可以看出,企业直接通过银行或其他渠道融资产生的银行贷款和融资性售后回租形成的应付款项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但是,如果企业将经营过程中取得的现金净额进行内部调剂,导致货币资金余额减少,为了保持流动性,从其他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的,这种因调节资金导致的负债增加不是金融负债,不构成财务报告的负债项目。
【案例】A公司拥有充足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由于市场对B公司的投资项目前景看好,遂将部分资金以存款的形式存在C银行,以求获取更高的理财收益。那么,此时银行的存款账户资金减少了,即资产端减少了银行存款总额,但与此同时,B公司收到了C银行支付的利息收入,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量,最终提高了企业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