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森股份什么时候复牌?
1.目前仍在停牌中,尚未收到相关复牌通知;
2.自6月9日起至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冀调查字〔2014〕38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冀证监处罚字[2015]7号)和《民事裁定书》【(2015)冀民初字第86号】。 经查明,道森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投资事项 二、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及关联交易情况 三、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四、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未如实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况 六、未及时披露回购终止事宜 七、其他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上述行为的违法事实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八)项之规定,第四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第七十八条第一款有关规定,第九十七条规定,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等为依据。 对于上述行为,根据其情节轻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你单位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另外,对于刘宝林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其情节轻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刘宝林给予警告,并处五十万元的罚款;同时,因本案所涉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且情节严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刘宝林的行为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