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产权是谁的?
这个要分情况,一般来说,学校有公办和民办之分,学校的土地也有划拨和国有出让之区别。 首先说公办学校,也就是政府财政拨款创办的学校,这类学校用地多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少数经济发达地区,为了吸引投资,也会将新办中小学用地采用出让的方式,但价格一般都很低,例如无锡市区住宅用地出让最高限价是3000元/平米(2016年),而新建公办学校的地价往往低于这个价格,而且学校周边的二手房交易价格一般不会很高,因为学校不是商业体,对周边房价没有明显的拉动作用;另外,民办学校用地一般是国有出让方式供地。所以从土地出让金的角度来考虑,还是能够比较出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的差别的。
其次再说新建学校,目前大多数地方实行的是新学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分离的办法,这样就在土地管理上留下了漏洞,因为土地规划部门只负责审核土地用途和规划设计要求,至于土地是否已经划拨给学校建设则不予过问,而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又必须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才能办理,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或者开发商就钻了空子,先办工程施工许可证然后再以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事实上,很多地方的招投标程序并没有履行,而是直接委托承包单位承建。这样,虽然招、投标的形式走了法律程序,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实施,既然没有真正的工程招投标,那么作为中标单位的建筑公司自然就不会在发票金额之外再增加任何费用(诸如监理费、设计费等其他费用),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纳税人的业主方就会少缴很多的税费,这其中就包括土地使用税!可以说,这种操作手法可以说是无本万利。但是,这种操作办法毕竟是在土地管理部门和税收部门严查之前,一旦税务部门注意到这个漏洞,必然要对过去已经完工的项目进行追溯,到时候麻烦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