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贷款不还会怎么样?
近日,网络上曝光了河南大学与一家贷款公司签订的2000万元贷款协议。根据协议,未能在约定日期还款的,将支付利息以及每天0.5%的罚息。
而实际上,这样的校园贷款在我国并不是个例。据统计,我国有近1500所大学、2000万大学生,有104所大学开展了贷款业务。据业内人士估计,大学贷款的规模可能达到了5000亿。而大学生贷款后还款的情况如何,是否也出现了河南大学这样的情况,记者进行了调查。
近日,记者登录数个毕业生贷款平台就会发现,每页显示50条记录,但实际页面显示的只有42条,也就是说有8条记录是重复的。另外,有近30%的贷款学生表示,自己并未接到任何贷款通知。而实际上,无论国家助学贷款还是商贷,都会附有贷款合同,发放贷款前须与当事人签订贷款合同,明确贷款用途、利率、还款等事项。
而针对毕业生的贷款,则有严格的审查工作。不过,记者调查发现,大学生只需一张户口本即可轻松贷款,对信用记录、公司规模并无严格要求;即便学生无法正常还款,催收也不是来自学校,而是由贷款公司或银行委托给第三方公司,第三方会以打爆学生电话、邮寄催款信函等方式进行催收。
这些贷款平台甚至把“砍头息”打了水分。按照法律规定,“砍头息”是无效的,那么就是实际拿到的贷款数额为7000元,那么在毕业的时候只需还8000多元就可以了。实际上,毕业生要还的本息总额却高达14000多元,多出的6000多元就是“砍头息”。
那么,如果这些大学生没有按期还款,又会如何?在调查中发现,一些贷款公司会以“高额罚息”进行催缴。律师认为,如果“砍头息”部分为不合理费用,则按照“本末清偿抵充原则”核算剩余未还本金。即,当事人要求先冲抵本金,再计算利息。
实际上,自1999年助学贷款实施以来,这样的故事反复上演。国家鼓励银行发放贷款,并出台相关政策进行扶持,本意是为高校学生提供经济帮助,但对银行而言这笔生意根本不赚钱,因而为了减少损失大部分只会把贷款业务委托给第三方公司。而为了赚钱,这些公司便私自从中间赚取利差,甚至设置高额罚息进行催款。
其实,对于普通百姓而言,贷款本是解决燃眉之急,但如今却反而成为了许多人的“燃眉之急”。对于这类“校园贷款”,无论是商贷还是助学贷款,都应当好好管一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