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怎么补缴?
大学生在就读期间,原则上应连续参加居民医保,不间断缴费。毕业当年参保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毕业当年8月31日前发生的住院和门规医疗费用,按对应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报销。对之前年度没有在学生原就读学校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原就读学校应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供学生中断缴费期间的参保证明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参保证明,未提供相应缴费或未参保证明的,医保经办机构不为其办理缴纳中断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手续。
大学生按照学制年限,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其在学制年限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毕业后停止缴纳。新参保大学生缴纳医疗保险费时限为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入学当年9月30日前缴费的自入学报到之日起享受自入学之日所在年度剩余月份的医疗保险待遇,并可连续享受下一个参保年度的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