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雪贷款变更原因?
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无法继续承担原住房贷款逐月还款压力的;
家庭确有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突发情况的;
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期限按原贷款合同执行,不予变更。
借款人所购住房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予变更。
借款人未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变更。借款人在原个人住房借款担保合同履行期间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变更。组合贷款的变更按变更后的新贷款合同执行。借款人的担保方式为保证的,变更合同时,原担保人应在变更合同上签字同意。
变更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配偶。变更共同借款人,变更后的共同借款人应符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变更还款方式后,已申请约定提取的,应重新办理,且最后一次提取日期为贷款结清日。
变更还款金额,应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剩余本息一次清偿。住房公积金贷款已部分偿还一年以上,且变更后的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重新计算每期还款额,并可享受利率优惠。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偿还后,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