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银行业协会吗?
福建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或协会),是经福建省民政厅批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团法人,是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有关机构)实行行业服务、自律、协调和维权的行业性、自律性、地方性社会团体。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福建省银监局和社团组织管理机关福建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协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和《福建银行业协会章程》开展工作,在银监部门的指导下,遵循为会员单位服务,维护银行业的合法、合规经营,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的宗旨。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闭会期间重要工作由常务理事会做出决定。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重要的日常工作由会长办公会议决定。本会设秘书处,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协会日常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本会秘书处下设三个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法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自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协会以促进银行业实现自我约束和协调为目标,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经济金融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在国家对银行业实施监管的前提下,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