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有哪些?
作为普通投资者,我们选择基金的时候经常会看到“XX基金公司”,其实这里说的基金公司就是我们经常见到的基金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我国对基金管理人的设立实行许可制度。根据1998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和2012年修订通过的《基金法》,成立基金管理人须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注册登记;而设立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人,还需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根据《公募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开展公募基金销售业务,必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取得相关批准文件,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开设账户或申请换领开户许可证,成为银行的客户 从法律意义上说,基金管理人是受到监管机构监管的金融机构。
目前,我国的基金管理人主要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取得基金管理资格的专业机构,根据管理的资产规模、业绩等条件,经过严格筛选后,获得公开募集基金的资格。
根据1998年颁布的《基金法》,中国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 公募基金管理 人,另一类是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 近年来,随着资产管理行业的快速发展,除了上述2类基金管理人之外,还有许多其他类型的基金管理人,包括基金销售机构(含互联网基金销售)、保险资管公司以及许多新成立的财富管理公司等等,这些机构虽未取得公开募集基金的资格,但属于私募基金的管理人范畴。
根据最新修订的《基金法》,我国的基金管理人还可以细分为:
(一)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指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资格的机构和经国家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取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及经国家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取得基金服务业务的保险公司,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
(二)私募基金经理人,指依法设立并以投资管理为主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